110-111年度新北市新購電動二輪車及淘汰一至四期機車換購二輪車補助計畫

新北市 公告時間:1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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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 電動機車 電動自行車 電動輔助自行車 七期燃油機車 聯絡資訊
重型 輕型 小型
輕型
淘汰1-4期機車並換購電動二輪車 9,000(中低收入戶19,000) 5,000(中低收入戶15,000) 5,000(中低收入戶15,000) 1,200(中低收入戶6,000) 1,200(中低收入戶6,000) 02-29651501
新購電動二輪車 4,000(中低收入戶14,000) 2,000(中低收入戶12,000) 2,000(中低收入戶12,000) 500(中低收入戶3,000) 500(中低收入戶3,000)
新換購電動機車振興加碼 8,000
*線上申請連結:http://www.epd.ntpc.gov.tw/Home/Menu/CarSub
*相關檔案:110-111年度新北市新購電動二輪車及淘汰一至四期機車換購二輪車補助計畫(pdf檔)
*補助限制條件:
1.所淘汰一至四期機車須設籍於新北市,並於民國96年6月30日前(含)出廠,每輛限換購一次。
2.購買之電動機車款式須由經濟部工業局認可,補助對象須年滿18歲,且須設籍於新北市滿一年以上(以購車發票為準),補助申請者限購一輛(凡曾受補助者(含以前年度) 均不予以補助)。
3.購買電動二輪車之購買日(統一發票或收據為準)在補助年度內。
4.補助撥款對象為電動二輪車車主,應檢具申請文件,委託電動二輪車製造廠或經銷商轉送本局辦理。
5.振興加碼補助方案需使用振興五倍券或新北加倍券達5,000元面額,購車發票須開立於110年10月26日至111年3月31日期間。
6.相關申請方式可至新北市機車汰舊換新補助網(網址:http://reurl.cc/nnqL9v)查詢。

*備註:
換購電動機車:12,000輛/年 (中低收入戶不限額)
新購電動機車:12,000輛/年 (中低收入戶不限額)
新(換)購電動(輔助)自行車:不限額
振興加碼補助名額:12,0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