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汰舊換新 明後年補助最多5千

為加速老舊機車汰換,環保署補助辦法草案出爐。明、後年確定不再直接補助「換新」機車,只補助「汰舊換新」,最多補助五千元。汰舊補助對象從二行程機車擴大到九十六年六月卅日前出廠的燃油機車,且新購對象除了電動機車以外,也擴大到七期燃油機車,但大型重機不納入補助。

環保署表示,現行符合補助標準的老舊機車約三二○萬輛,這些車主都是補助新制的對象,估計兩年經費約要九點五億元。

補助對象為年滿十八歲國民,或持有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士,以及獨資、合夥或法人。若是公務機關、公營事業、公營學、機車生產或銷售商等不予補助。

根據草案,只要是九十六年六月卅日前出廠的燃油機車,就符合汰舊條件,但同時換新必須購買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所謂七期燃油機車是指空汙排放須符合一一○年的新車型審驗排放標準。

明年汰舊並新購重型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補助五千元,後年則補助減三千元;汰舊並新購輕型或小型輕型電動機車,明年補助三千元,後年減為一千元。補助金額遞減,是為鼓勵民眾及早汰舊換新。

至於補助條件,要完成老舊機車報廢及回收,且新購的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要在國內使用,老舊機車車籍需登記在申請補助的縣市。每人限補助一輛,且若曾申請過環保署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新購電動自行車補助、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者,不予再補助。

環保署說,以購車發票日期認定補助年度。申請109年度補助者,應於110年一月十日前提出申請,超過110年一月十日提出申請者,核發110年度的補助金額。申請110年度補助者,應於111年一月十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補助。